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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报废捷达连引4起车祸逃逸 一名路人死亡(图)-燕赵都市网-河
发布时间:2011-07-23 14:12  作者:admin  点击:

肇事的黑色捷达轿车已面目全非了。

被撞坏电动车的车主已死亡。警方供图。

 

  7月21日,记者从灵寿县公安局获悉,震惊当地的连环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灵寿县新村23岁的王朋(化名)7月4日晚上,无证驾驶一辆黑色捷达轿车载乘另外3人,在城区接连引发四起恶性交通事故,并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几名当事人驾车逃逸。7月19日,王朋在家人的带领下投案自首。

  40分钟连发

  四起交通事故

  7月4日21时许,在灵寿县城一条街道上,重型货车司机张师傅驾车正常通行,一辆开得很快的黑色捷达轿车想超车却差点撞上货车。张师傅以为没事,继续驾车通行,没想到黑色轿车追上来将货车逼停。轿车上跳下四名喝得醉熏熏的男子将张师傅揪下车,挥拳就打,还把货车的驾驶室玻璃砸碎,之后,这伙人跳上车逃离现场。张师傅记下了黑色轿车的车牌号,报了警。

  21时10分,灵寿县交警大队接警后,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此后40分钟,灵寿县交警大队值班室电话接连响起。21时28分,灵寿县城人民路聚宝隆超市门前,一辆无牌照黑色捷达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出租车相撞后逃逸;21时35分,201省道与县城外环交叉口,一辆黑色捷达轿车将一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后逃逸;21时40分,201省道西托村南路段,一辆黑色捷达轿车侧翻在路边沟内,四周没有任何人员。就在此时,从医院传来消息,第三起事故中被撞人员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查到肇事车“所有人”

  在不到40分钟的时间内,连续接到四起涉及“黑色捷达”轿车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会不会是同一辆车连环发生的交通事故?民警将第二起事故中现场遗落的保险杠与侧翻于路边沟内的捷达车进行比对完全吻合。随后,民警查询得知,车辆所有人为鹿泉市的姚某,车牌号为冀AAJ311。这与被打货车司机张师傅提供的嫌疑车车牌号完全一致。至此,民警确定前两起事故的肇事嫌疑车就是这辆侧翻于沟内的捷达轿车。

  锁定主要嫌疑人

  在第四个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在轿车内发现一个包,里边有两份医学死亡证明,当事人是灵寿县新村的王某某、侯某某。

  7月5日,两路民警分别前往鹿泉市和灵寿县新村开展侦破工作。从姚某处民警得知,此车已于2008年卖到了灵寿县,具体购买人是谁,家住何地却不得而知。由于此车已到报废期,不能过户,所以一直还在姚某名下。

  第二路民警在灵寿县新村了解到,警方提取到死亡证明上的王某某、侯某某就是这个村庄的人,二人是夫妻,于2010年相继去世。但是王某某的老母亲健在,老人与孙子王朋共同生活。王家有一辆车牌号为冀AAJ311黑色捷达轿车,是2008年从鹿泉购买的二手车,这辆车一直由孙子王朋驾驶,7月4日驾车出去后至今未归。

  主要嫌疑人自首

  民警连续多天深入王朋家中做其家属工作,7月19日,王朋在爷爷和姑姑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经查,王朋属于无证驾驶,7月4日这天晚上,他应邀开车拉上朋友王某、杨某、苏某到县城吃烧烤。当日21时许,在他们驾车准备回家时,被张师傅的货车挤了一下,王朋等人逼停货车殴打司机、砸碎货车玻璃后逃离。之后,他们摘去牌照,又接连引发三起车祸,最终车翻进路边沟内,四人弃车逃逸。

  据了解,案发当日不排除王朋酒后驾车的可能,只是当天没有将其抓获,其同伙又没有落网的情况下,不能证实他是否酒后驾车。7月20日警方已将王朋刑拘,其他嫌疑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中。

  记者点评: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相当于“盲人骑瞎马夜行”,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告诫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饮酒,饮酒别开车”,别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会自食其果。(记者董世杰 实习生燕雨薇 通讯员雷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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