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律师咨询网
您好!欢迎访问河北律师咨询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法律新闻
新法快递
法评天下
法律理论
公司法律事务
网购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河北宗典
法律咨询
法律新闻
新法快递
法评天下
法律理论
公司法律事务
网购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河北宗典
主页
>
法律咨询
>
离婚案件中,已满八周岁孩子选择跟随生活的一方条件比另一方差很多,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6-04-10 15:38 作者:admin 点击:次
答疑意见: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首先,应当尽量保证未成年子女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发表意见,确保其意愿客观、真实;其次,在确定系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应有之义,是尊重未成年子女人格尊严的必然要求
上一篇: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建筑工程公司主张优先受偿权主张的法定期限
下一篇:没有了
主办:河北宗典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保利花园H3-604号
电话:15200011871 邮政编码:050000
Copyrights 2013 河北宗典律师事务所
0